概念
業主工程
業主工程在技術上代表太陽能電廠的業主面對承包商:審查設計、監督施工,並負責驗收。
指南
在太陽能電廠的興建合約(EPC)與營運維護合約(O&M)中,真正牽動金額的條款不多:工程範圍包括什麼、實際安裝哪些設備、接收前如何測試電廠、保證哪些效能,以及如何衡量。本指南從業主角度說明,每項條款應寫明什麼。
重點摘要
未寫明的,即未包含在內。合約應載明下列事項由誰負責:
太陽能板、逆變器與支架的品牌、型號與數量,並附上規格書作為附件。若承包商欲更換設備,須取得書面同意,並證明其相當或更佳。
啟用日期、可延長期限的事由,以及每日延遲罰款與上限。若無罰款,期限便只是一項意向。
付款節點須與可查證的進度掛鉤:設備進場、安裝完成、試運轉、驗收。另保留一筆保留金,直到最終驗收為止,用以涵蓋待完成事項。
這是小型電廠最常被遺漏的條款。IEC 62446-1 規定併網系統所需的最低文件、試運轉測試與檢查。至少應包括:
若承包商保證某一發電量或 Performance Ratio,合約應載明:
| 項目 | 應載明內容 |
|---|---|
| 指標 | PR(最好經氣候校正)或年發電量 |
| 量測 | 採用何種日射感測器、安裝位置、由誰校正與清潔 |
| 期間 | 為期數日的驗收測試與每年複驗 |
| 除外事項 | 電網停電、併網削減、不可抗力、新增遮蔭 |
| 補償 | 未達標時如何計算,以及上限為何 |
沒有這些定義,就無法請求兌現效能保證。
施工保固的期限、以業主名義出具的製造商保固,以及電廠出售時轉讓這些保固的可能性。
指在有日照的時間中,電廠處於可發電狀態的比例。合約應載明計算方式、除外事項,以及未達標的後果。
營運商需要多久才能發現故障、抵達現場並完成修復。沒有人查看的警報,就不算監控。
清洗、檢查、熱影像檢測與重新鎖緊的頻率。清洗最好依據實測發電效能下降等指標來決定,而非固定排程。
由誰採購與保管關鍵備品。另外還須提供每月報告,內容包括發電量、PR、可用率、故障與處理措施。
電廠的數據歸業主所有。合約應確保業主隨時可使用入口網站,並在更換營運商時交付歷史紀錄。
一份寫得好的合約,還需要有人確保其落實。中大型專案中,這個角色由業主工程擔任。小型專案則以簽約前的合約審查與驗收時的稽核,涵蓋最關鍵的部分。
本指南屬於技術性內容。合約的最終條文及其法律效力,應由律師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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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
業主工程在技術上代表太陽能電廠的業主面對承包商:審查設計、監督施工,並負責驗收。
概念
性能比(PR)衡量太陽能電廠原本可發出的電能中,有多少比例實際轉換為電力。公式依據 IEC 61724-1,並附智利實例。
指南
比較企業太陽能板報價的八項檢查:容量、承諾產量、設備、保固、每瓦價格與合約。